音樂作品一如任何藝術品一樣,要欣賞其全部,不宜瞎子摸象,以偏概全。鼓掌是讚許的表現,如閣下對作品不認識,倒不如sit back and relax,談不上感動到拍手吧。何必裝懂,貽笑大方呢?再說巨人傑作首樂章Molto Allegro 早成為不少手機default铃聲選擇,顯示出製造商早認同作品普遍受歡迎的程度。
咋晚一如以往,每位觀眾手上都有一本場刋。在第三頁右下角有以下一段文字:
"如果演出的曲目有一個樂章以上,請於全曲完畢後才鼓掌。
If the music contains more than one movement, kindly reserve your applause until the end of the entire work"
我不禁懷疑香港人的阅讀能力。
最後要補充一句,欣賞舞蹈(例如芭蕾舞)是可以在主角表演精彩的段落拍掌。同樣歌唱家在歌劇中唱完aria也會接受掌聲。至於為可讚賞表演者會鼓掌,據Desmond Morris's Naked Ape 內解釋源出於人會對擁戴同類作出擁抱的舉動(熊抱Bear Hug)。後期發展到觀衆數目增多,不能容許一一作出此親蜜的動作,而以鼓掌代替。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