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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eter | 2nd Mar 2008, 1:01 PM | music | (268 Reads)
香港標榜國際大都會,藝術節攪了數十年,又計劃發展西九龍文化中心,引入Norman Foster 設計,豪擲億金,準備超英趕美。但我由林克昌時代大會堂音樂廳 (當時纪念花園還展示Henry Moore的Three Standing Figures)聽音樂會到现在HKCC ,發覺受衆欣賞水平竟越來越低。以咋晚(1/3/2008)HKPO曲目為例,是非常普及(popular)。但神童Mozart 的第40交響曲竟被多人在每一個樂章停頓時拍掌,強烈暴露對此傑作之無知,反映當事人對音樂會禮儀的不尊重。

音樂作品一如任何藝術品一樣,要欣賞其全部,不宜瞎子摸象,以偏概全。鼓掌是讚許的表現,如閣下對作品不認識,倒不如sit back and relax,談不上感動到拍手吧。何必裝懂,貽笑大方呢?再說巨人傑作首樂章Molto Allegro 早成為不少手機default铃聲選擇,顯示出製造商早認同作品普遍受歡迎的程度。

Picture

咋晚一如以往,每位觀眾手上都有一本場刋。在第三頁右下角有以下一段文字:
"如果演出的曲目有一個樂章以上,請於全曲完畢後才鼓掌。
If the music contains more than one movement, kindly reserve your applause until the end of the entire work"
我不禁懷疑香港人的阅讀能力。

最後要補充一句,欣賞舞蹈(例如芭蕾舞)是可以在主角表演精彩的段落拍掌。同樣歌唱家在歌劇中唱完aria也會接受掌聲。至於為可讚賞表演者會鼓掌,據Desmond Morris's Naked Ape 內解釋源出於人會對擁戴同類作出擁抱的舉動(Bear Hug)。後期發展到觀衆數目增多,不能容許一一作出此親蜜的動作,而以鼓掌代替。